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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神注册2023-01-31 16:05

房企大佬的最新发言,道出什么行业玄机?******

  中新网1月6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岁末年初,关于房地产的强音接连发出,为新一年的行业发展定下清晰又强烈的基调。

  走过充满考验的2022年,房地产行业再一次迎来了积极政策环境。近期各大房企的掌舵者通过新年致辞方式,对2023年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进行展望。

房地产楼盘。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考验在2022年来得有些猛

  “2022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地产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凛冽寒冬。”正如碧桂园集团党委书记、总裁莫斌在新年致辞中所言,各大房企大佬并不讳言过去一年的挑战。

  行业风暴在这一年表现得尤为明显。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TOP100房企销售额同比下降41.3%,销售表现为正增长的只有12家。

  上坤集团董事长朱静在新年致辞中直言,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考验在2022年来得有些猛。这是一个“前所未有、行业内外、全局洗牌”的年代,但这也是一个“危机中育新机、变局中开新局”的新时代。

  “在风浪下学习游泳,在阵痛中习得忍耐,哪一代人不是这样呢?”克服各种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上坤全年全国多地项目复工率90%以上。“以二次创业心态,与变化双向奔赴”是上坤提出的适者生存法则。

  深刻调整之中,中骏集团董事局主席黄朝阳以“磨砺,是穿越周期、走向百年的必经之路”为新年致辞的标题,直言“不浪费每次危机才对得起每次危机。”

  中骏预判行业将迎来创造客户价值及产品为王的时代,在危机中的应对之策,则是在未来开启战略迭代,更加聚焦在核心城市,更加聚焦在优势区域,深耕市场、深耕客户、深耕产品,突出竞争优势。

  “2022年房地产行业由‘速度与规模至上’走向‘稳健与质量至上’,趋势转折、市场收缩、格局重塑。”华润置地董事会主席李欣在新年献词中判断。

  “与其在不确定中恐慌,不如在确定中努力耕耘。”中海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颜建国则指出,要一贯敬畏市场,坚持稳健审慎的财务策略,坚持有质量的增长,长期恪守“三条红线”。

资料图:许家印。

  “保交楼、稳民生”,新阶段的任务

  除了有面对困难的信心,更应有解决困难的能力。新的房地产大环境中,新的任务也已出现。

  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保交楼首次被写入政治局会议文件并与稳民生相并列。

  各房企也在2023年的规划中将保交楼放到了高度重视的位置。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在《致全体恒大人的一封家书》中称,2022年恒大地产732个保交楼项目全面复工,全年累计交楼30.1万套。

  “2023年是恒大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千方百计保交楼的关键年。我坚信,只要全体恒大人齐心协力、永不放弃,努力拼搏、苦干实干,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好全面正常施工、恢复销售、恢复经营等各方面工作,我们一定能完成保交楼任务,一定能偿还各种债务、化解风险,一定能开启涅槃重生的新篇章。”许家印说。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凡荣同样直言,集团在2022年积极落实“保交楼、稳民生”、完成6万余套房屋交付,客户满意度再创新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以价值结果为导向,提升效能。乐于担当,全力以赴完成保交付目标。”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晓松展望新的一年时表示。

  除了房屋交付,缓解资金压力同样也是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砝码。随着信贷、债券、股权三个融资渠道“三箭齐发”,开拓融资渠道也成为大多数房企去年的工作重点。

  “2022年碧桂园已累计交付近70万套房,其中前三季度交付约占全国同期交付量20%。作为示范性民营房企,我们的稳健、诚信和努力得到了监管层、金融机构的首肯,迄今融资渠道保持畅通,并已获得逾3000亿元意向性综合授信支持。”莫斌说。

  “2022年,华润置地成功发行10年期石家庄万象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探索华润置地特色的资产证券化之路;华夏基金华润有巢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挂牌上市,成为首单市场化机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李欣称。

正在建设中的房地产楼盘。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发展环境愈发好转,转型升级成关键词

  2022年,在“房住不炒”总基调指导下,从需求端到企业端的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也为地方因城施策不断释放空间。据统计,2022年全国已有超300省市(县)出台政策超千条,政策优化频次达到近年峰值,多地房贷利率也降至历史低位。

  伴随着政策的持续落地,未来销售逐渐企稳、市场信心不断回升已成为可预期之事,行业恢复平稳发展已成为各房企的共识。

  华侨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振高表示,展望2023,宏观政策利好频出,市场回暖迹象明显,企业发展环境愈发好转。

  绿地集团董事长、总裁张玉良将2023年定义为绿地深化转型升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要深刻认识内外部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深刻认识集团面临的机遇挑战,围绕‘再聚焦、再转型、再提升、再优化、再出发’的主线,进一步深化转型升级。”他表示。

  “房地产行业发展至今,就是要不断满足各个阶段、各个城市、各类人群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有追求的房地产开发商一直在为不断地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秀的产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副总经理张艳华指出,集团依然坚持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主线。

  转型也成为了众多房企下一步工作的关键词。美的置业在官微发布的文章中指出,未来仍旧专注地产+科技战略变革,构建智慧健康生活服务商。莫斌多次强调要向高科技企业转型,继续坚持科技智慧建造。

  市场在调整中前行,压力之下也燃起了希望。2023年的房地产市场,已然涌现出更多的期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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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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